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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忘了男戴观音女戴佛的说法,前文的观音已经修改成佛像,粉色的还是女性佩戴好看。】

李向东小心翼翼的用卫生纸包好首饰,塞进身上的挎布包里,婉拒掉刘志峰喊自己去他家吃饭的邀请,脚上犹如踩着风火轮,一路猛蹬身下的自行车回家。

自行车刚停在大门口,李向东抬车上台阶,自行车的后座被人拽住。

“东哥,吃饭的点,你不在家去干嘛了?”

回头看一眼突然冒出来的侯三,李向东放下自行车。

“吃饭的点,你不在家,你去干嘛了?”

李向东把问题反问回去,侯三笑着松开抓着自行车的手,解释道:“上厕所呀,腾出来地方好吃饭,我说了,到你了。”

“之前跟你说过,回来把我买的翡翠料子掏俩手镯,刚去办这件事来着。”

“手镯做好了?”

“做好了。”

“这么快?拿出来给我看看。”

侯三一脸好奇的伸手,想要瞜一眼。

李向东选择直接无视,再次抬起自行车,“想看赶紧回家吃饭,吃完饭带着孔大妮一起来我家。”

话音落下时,他人已经迈过大门的门槛,再回头看一眼大门外,早已经没有了侯三的身影。

听到自行车进院的声音,周玉琴从厨房探出身子。

“回来的正好,赶紧去洗手,要吃饭了。”

“好嘞。”

李向东停好自行车,快步回屋。

洗漱干净,李向东来厨房帮忙,周玉琴见他没把身上的挎布包放回屋里,疑惑道:“吃饭了,你还背着个包干嘛?”

“一会儿再说。”

李向东上手端笼屉,笼屉里热的是馒头和中午没吃完剩下的半碗红烧肉。

正房屋里的饭桌前,干饭人已经准备就绪,看到李向东把盛有红烧肉的碗放到桌上,盘腿坐在椅子上的李小竹立马站起身。

“坐下。”

“哦。”

重新盘腿坐好,李小竹双手撑着腿,上半身往桌前倾斜,眯着眼睛,鼻子耸动间猛吸肉香。

李向东瞧着眼前一幕,没说话转身往屋外走。

李小竹就是个非常典型的肉食偏爱者,他不在家时周玉琴管的严,手也紧。

七天时间里只做了一次猪肉渣炖大白菜,李小竹没在家撒泼打滚要肉吃,也没在他回来后告周玉琴的黑状,只是看见肉了着急想吃。

在李向东看来,一个对此时社会现状不了解,对别人家一日三餐吃什么也不知道的三岁孩子,能做到这样已经算不错。

就连桌上的红烧肉,还是上午李晓海打着李小竹的幌子找上李向东开口要的。

饭菜全都端上桌。

李向东看向一对儿女,“谁吃馒头夹肉?”

“我要吃!”

“我也要吃。”

李小竹见李晓海举手,跟着高高的把手举起,有股子想把天给捅出个窟窿的架势。

“坐好,都坐好,我给你们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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